投服中心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时间:2018-03-30 09:20:38

 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即将进入密集召开期,多年来,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还存在诸多问题,为市场所诟病,为监管层所关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参会权利,密切关注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近日,投服中心首次参加了某上市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行使了股东质询权、建议权和投票权,后续也会持续派员参加股东大会,以实际行动促使年度股东大会发挥其应有作用。

    存在“流于形式”问题

    投服中心在实践中发现,上市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多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善。

    一是大股东“一言堂”,中小股东权利被漠视。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持股比例的高低决定了其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影响力的大小。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机构投资者少、部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一家独大的特点,造成上市公司大股东“一言堂”现象明显。大股东把持股东大会,限制甚至阻止中小股东发言等漠视股东权利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股东大会形式化、流程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流于形式,不去探求每个流程环节设置的目的,难以达到让股东了解上市公司的作用。如在审议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等议案环节,部分上市公司在会议现场不做任何介绍,在股东不了解情况或者质询没有得到答复的情况下要求股东直接投票。又如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26条和28条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会议,每名独立董事应独立作出述职报告,但现实中经常出现缺席情形。

    三是中小股东参会人数较少,参与意愿不强。根据相关数据,2016年有800余家上市公司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低于10名。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中小股东基于参会成本、专业知识、投资目的等方面考虑,参会意愿不强。另一方面也与上市公司没有为中小股东提供参会便利有关。

    股东大会意义重大

    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是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股东对公司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利边界划分及分工协作安排,构成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石,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因而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股东大会是股东行使权利的主要平台。为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及董监高应采取措施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上述权利,平等公正对待上市公司所有股东。

    上市公司应当认真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大会程序完备内容合法。投服中心希望上市公司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利用好年度股东大会这一重要平台,展示公司经营能力,倾听股东声音,重视股东权利,完善公司治理。中小股东应当关心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参与公司治理,会前认真研究股东大会议案内容,充分行使股东表决权。投服中心也将集中参加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行使股东权利,示范和引领广大中小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作者:不详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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